以下內容僅提供一般性資訊與分享,並非專業或法律意見。稅制條文隨時可能變動,若有重大投資或報稅需求,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。
什麼是複委託?
「複委託」是指投資人透過本地券商(如台灣券商)下單買賣海外標的(美股、港股等),由本地券商再委託境外合作券商執行交易。投資人不必自行於海外開戶,即可透過這種「一次委託、二次執行」的方式下單,對投資人來說相對方便。
複委託與稅務的關係
- 境外所得申報(海外所得)
- 台灣採「屬人主義」,若個人為台灣稅務居民,一般來說全球所得均需申報,包括海外投資所獲得的利息、股利或資本利得(買賣差價)。
- 不過,台灣目前對「境外證券資本利得」採「申報不課稅」的制度,僅在「海外所得合併超過一定金額」時,需注意「最低稅負制(AMT)」的規定(下文詳述)。
- 最低稅負制(AMT)
- 若個人於一年內的「海外所得」合計超過新台幣 100 萬元,需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基礎。
- 達到一定門檻(例如合計超過670萬元等,實際金額依最新法規計算)後,可能需依 20% 稅率計算其超過部分的稅額。
- 注意:海外所得 包含股利、利息、租金、勞務所得等,也包括「海外證券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利得」。雖然資本利得在臺灣所得稅中通常不課稅,但若超過最低稅負制門檻,仍可能被課徵。
- 股利與利息
- 透過複委託持有國外股票或債券,若產生股利或利息,該筆收入也屬海外所得。
- 國外公司或金融機構常會依當地稅法先行預扣一部分稅金(如美股股利會被預扣 30%),投資人再依台灣稅制申報可否抵免或合併計算,細節可洽詢專業會計師。
- 交易平臺的區別
- 直接在海外券商開戶 vs. 在台灣券商複委託
- 就稅務申報角度而言,最終仍是取決於你是否為台灣稅務居民 以及海外所得是否超過最低稅負制門檻。並不會因為使用哪種交易管道而有重大差異。
- 兩者差別主要在於:開戶流程、交易成本、匯款方式以及資訊回報。例如複委託可能會有較高交易手續費,但能減少自行處理開戶與跨境彙款的麻煩。
- 直接在海外券商開戶 vs. 在台灣券商複委託
複委託常見「節稅」思考面向
- 留意最低稅負制門檻
- 如果你的海外所得(股利、利息、資本利得等)可能會超過 100 萬元,必須評估是否有機會達到最低稅負制門檻。
- 若評估會超過門檻,可能需繳交 20% 的稅率(計算方法較複雜,可向專業人士確認)。
- 因此,有些投資人會透過控管每年實現的資本利得、股利分配時間,或適度分散海外所得來源,以避免一次超過門檻。
- 善用投資損益互抵
- 若有其他海外投資損失(例如其他市場交易產生的虧損)或海外事業虧損,可能可以互相抵銷;但實務操作複雜,需注意證明文件及合規問題。
- 選擇累積型標的
- 某些海外基金或 ETF 採「不配息、累積再投資」方式,投資人暫時不領取股利或分配,藉此減少當期海外所得金額。但未來若賣出,仍可能一次實現資本利得。
- 由於台灣對海外資本利得仍須考量最低稅負制,若投資金額龐大,將來可能一次產生大量利得,也同樣要留意有可能被課稅。
- 投資結構與身份的選擇
- 一些高資產人士會利用海外公司、信託等架構規劃投資和稅務。這通常牽涉到更複雜的法律與跨境合規問題,不是一般投資人能輕易執行,也須慎防誤踩「避稅與逃稅」的法律紅線。
結論與建議
- 複委託本身不會帶來額外「節稅」優勢
- 與直接開海外券商相比,使用複委託並沒有針對稅務有額外的減免措施;最終是否需要納稅,取決於你是否為台灣稅務居民、海外所得金額以及最低稅負制的適用情況。
- 定期檢視與規劃
- 如果你每年透過複委託(或其他方式)在海外市場進行較大量投資交易,應該定期檢視年度海外所得是否逼近最低稅負制門檻,並考量資金與交易策略的調整。
- 諮詢專業顧問
- 若投資規模或交易頻率較高,建議定期與會計師或稅務專家討論,以符合最新法規並合法節稅。
- 避免因訊息不對稱或報稅不實而產生不必要的罰款或法律風險。
總而言之,「複委託」只是投資海外的一種管道,它最主要的優點是讓投資人以較便利的方式購入國外標的,並不會直接帶來特殊的節稅效果。真正的稅務關鍵,仍在於對「台灣全球所得稅制」與「最低稅負制」的理解與合法運用。若你的海外投資規模較大,務必審慎評估並諮詢專業稅務顧問,以制定更完善的投資與節稅策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