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複委託投資海外股票是需要繳稅的,具體的課稅規定如下:
課稅原則
- 海外所得的定義:
- 透過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所獲得的收益,包括資本利得(賣出價格減去買入價格的差額)和股息收入,均屬於個人基本所得額中的海外所得。
- 申報要求:
- 基本稅額條例:
稅務處理流程
- 準備文件:
- 投資者應保留所有交易記錄和相關文件,以便於報稅時使用。
- 填寫申報表:
- 在報稅時,需將海外所得填入綜合所得稅申報表中,並根據規定計算應納稅額。
- 處罰風險:
海外股息稅
- 投資者在持有美股等海外股票時,通常會是 30% 的股息預扣稅。。
總結
因此,複委託投資海外股票是需要繳稅的,投資者需了解相關法律規範並確保正確申報。若有任何疑問或不確定性,建議諮詢專業會計師或稅務顧問,以確保遵循所有規定並避免潛在的法律風險。